中联李猛 发表于 2013-10-26 11:31

央视:新快报记者承认收数十万发报道诋毁中联重科

  据央视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后,承认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大量的针对中联重科(000157,股吧)的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的声誉严重受损,广大股民深受损失。

  陈永洲称,他受人指使曾先后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并收受他人好处费50万元。

  以下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发表失实报道系受人指使文字实录:

  主持人: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诚,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授人指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了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这只是中联重科的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深受损失。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且深刻悔罪。

  解说:2013年9月9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成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号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号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号至2013年8月8号陈永洲授人指示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陈永洲(犯罪嫌疑人):这些文章都不是我写得,就是原稿是他们提供给我弄来之后,我弄好了交给他们,他们拿去发表。

  解说: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它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当时他正在出差途中。

  陈永洲:他就是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情,就是要求署我的名字,但是我当时,因为我是专门写证券市场稿子的人,然后我就说你们自己看着办,我完全没有过目。

  解说:几天后这篇文稿最让陈永洲格外担心,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

  陈永洲:这篇稿子有硬伤。

  民警:硬伤是什么?

  陈永洲:就是5.13亿元在公告原文里面应该是5.13亿元的广告及业务招待费,他把它砍了一半,变成了5.13亿元的广告费,看了标题之后我就知道他断章取义了。

  解说: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2013年5月27号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事前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被停盘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

  陈永洲:这个是完全超出我预期的事情,搞了一个这么大的事情出来,就是你之前发那些稿子中联(重科)不理你也好,或者骂你两句也好,这些都是预期之内的,就是也无所谓,但是突然它停牌了,那这件事情就搞大了,我生怕捅什么娄子。

  申柯(中联重科董事会秘书):5月27号这个报道出来以后,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准则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停牌,5月29号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这一天我们的股价下跌减去同行的平均下跌幅度以后,我们A股和H股的市值比同行多损失了接近14亿人民币。

  解说:司法鉴定结果表明,中联重科A股、H股在5月29号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这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职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授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受益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陈永洲:(他们)对这个效果非常满意,弄的之后希望我能够去香港的证监会以及联交所去举报,并且答应给我一笔费用,然后他们就想再一次利用我的个人身份叫我再去一趟北京中国证监会那边再去举报,然后再给我一笔费用。

  民警:给多少?

  陈永洲:五十,五十万。

  民警:给你了吗?

  陈永洲:给了。

  孙昌军(中联重科副总裁):就是在这一系列报道出来之后,两地监管机构主动来函,甚至是派人到中联重科进行调查,进行现场复核。

  解说: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做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陈永洲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十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上发。

  陈永洲:它肯定没有办法做到客观,因为它是有倾向性的,是做中联(重科)的负面。

  民警:目的就是负面。

  陈永洲:很明显。

  民警:所以你不能保证这个所有信息的客观性。

  陈永洲:绝对保证不了,绝对不是客观。

  解说:此外陈永洲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三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的转发。

  陈永洲: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对在事件中造成损伤的比如说中联重科它是一个主体,比如说整个新闻行业的这种公信力,比如说我的家人,他们所受到的创伤我愿意真诚地道歉,对于中联的股民来说,如果我的稿件造成了他们股价的市值的波动,我也愿意道歉。

  解说:在看守所中,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

  陈永洲:我内心是比较挣扎,因为一边是利益,一边是我职业的操守,所以我只能是说要两者兼得是基本上不可能的,我对此表示非常后悔。

  解说:作为一个从业五年的新闻记者,陈永洲对于自己违背新闻职业操守的行为深深自责,对于自己给这个职业带来的伤害非常后悔,希望自己的同行能引以为戒。

  陈永洲:当然我也希望整个新闻行业能够以此为戒,对于我个人来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那么一定会遵守新闻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诱惑。

lu7777777 发表于 2013-10-26 12:14

真收了钱!!看来还有个上海的记者也该抓,专写三一负面报道的。:hug::hug::hug:

michaelmoody 发表于 2013-10-26 12:54

黑中联的幕后黑手很明显啊!(不用说都知道是谁)就像当年的国美,苏宁,除了明着掐,地下暗着斗,谁出啥事了不用说心里都清楚谁干的!

;P;P

Bucyrus 发表于 2013-10-26 13:01

这帮人的水平 哎

中联李猛 发表于 2013-10-26 16:09

lu7777777 发表于 2013-10-26 12:14
真收了钱!!看来还有个上海的记者也该抓,专写三一负面报道的。

那你们赶紧报警啊,这么长时间不敢报警,怕是记者写的都是真的吧。。。。

zhanglp888 发表于 2013-10-26 19:10

中联李猛 发表于 2013-10-26 16:09
那你们赶紧报警啊,这么长时间不敢报警,怕是记者写的都是真的吧。。。。

收谁的钱怎么不查下去了。

liuzhichao 发表于 2013-10-26 19:18

zhanglp888 发表于 2013-10-26 19:10
收谁的钱怎么不查下去了。

肯定会查,一步一步来,全国都关注了,想不查都难

中联李猛 发表于 2013-10-26 20:56

zhanglp888 发表于 2013-10-26 19:10
收谁的钱怎么不查下去了。

这是在给某企业一个自首的机会,如果还不迷途知返会得到报应的。

btw95 发表于 2013-10-26 22:34

都不是好鸟

sunchang68 发表于 2013-10-27 15:09

sunchang68 发表于 2013-10-27 15:10

lu7777777 发表于 2013-10-27 15:13

sunchang68 发表于 2013-10-27 15:10
某后这家企业搞舆论是一等一的高手,当年徐工凯雷并购案就是他搞黄的,还有现在状告奥巴马案

这个是大意失荆州,要跟别人玩,也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源。

别人可以报案,你向谁报案?想报谁的案?

sunchang68 发表于 2013-10-29 13:26

青梅煮酒 发表于 2013-11-15 23:40

中国无记者,只有喉舌,中国无脊梁,只有..................................开奔驰抓人,还不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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