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能上但要按轴收费,轻量化吊车是今后大方向?
2019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的要求,5月底,修订后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就新鲜出炉。这一系列新规的背后,是中国高速公路收费方案的一次重要的变革。而江苏无锡桥面侧翻后,多地开展治超工作,严查超限超载车辆,尤其是“百吨王 ”。而作为特种车中的吊车,中小吨位超重,大吨位多轴超重,元旦的第一天很多吊友立马就“痛彻心扉”,甚至发出“从此高速成陌路”的感叹。 首先,先明确几个概念
1、2020年最新车型分类
2、高速公路计费形式:
按公里计费:高速公路全部按公里计费(元/公里·车)
按次数计费:桥涵按次计费,部分一级公路按次计费(元/次·车)
实际费用=公路费用x公里数+桥涵费用x使用次数-折扣费用
3、对标计费
部分表格中出现的“元/吨·公里”为2019年计重收费的对标价格,代指“原本收费是X元/吨·公里的路段”。 以下是全国按轴收费最终计费方案
河南省
河北省
山西省
山东省
桥涵收费方案
公路收费方案暂未找到公开文件。
天津市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
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G40长江隧桥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单位:元/车次)
注:6轴以上货车按照6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陕西省
货车车型费率标准
西铜公路货车收费标准表
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货车收费标准
特大桥隧加收收费标准
安徽省
福建省
四川省
广东省
湖南省
贵州省
江苏省
云南省
内蒙古
新疆
注:G30线小草湖至乌鲁木齐高速公路正在实施改扩建工程,且小草湖、盐湖、柴窝堡收费站未实施计重收费,改扩建期间货车基本费率仍执行原车型收费标准0.25 元/车公里。
甘肃省
有吊友要问吊车属于专项作业车不能按货车标准收费!
这里已经出台规定: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和载货专业作业车 都属于特种车辆中的专项作业车辆。专项作业车除了车身喷涂国家统一标识的(例如;道路抢险,环境监察等)其他专项作业车都按照货车进行管理。
目前,北京、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青海、宁夏、西藏暂无准确消息。吊友们,对于高速收费模式切换,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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