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通过了型式试验的整机或零部件,可以在中国来进行生产和销售吗?
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各位:1\在日本生产的样本,通过了中国型式试验机构过去做的型式试验,可不可以直接到中国来进行批量的生产和销售,还需不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2\中国生产的零部件,出口到日本,组装成整车,整车并通过了中国的型式试验机构过去做的型式试验,到中国来进行生产和销售的话,其中的零部件还需不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啊. 显然不行,中日谁也不认谁。 应该是可以的,因为特种设备方面,质检总局现在只搞了承压类方面,对机电类的好像还没怎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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