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电子商务与卖鸡蛋煎饼
北京人很喜欢鸡蛋煎饼,而电子商务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两者本来是风牛马不相及的,有网友也说,这两者根本不能相比较,但俺觉得两者之间有很多共性
存在,甚至可以互相借鉴。
两者最大的共性就是都是一种商业活动,按乱海网友的话说就是都是“卖”。
推论一:
电子商务的载体是互联网络,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可以称作电子商务;
卖鸡蛋煎饼的载体是活动柜台,利用活动柜台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不一定都是在卖鸡蛋
煎饼,可见电子商务包括的内容要广于卖鸡蛋煎饼。
推论二:
卖鸡蛋煎饼的从色、香、味,也就是视觉、嗅觉、味觉三方面刺激顾客,使顾客产生
购买的欲望;做电子商务的只是从视觉(或许有听觉)上吸引顾客,可见电子商务的手段要
逊于卖鸡蛋煎饼。
推论三:
做电子商务虽然无店铺,但硬件设施、广告投入、交易平台成本等价值不菲;卖鸡蛋
煎饼也是无店铺销售(俺见过的都是如此),成本有硬件设施(活动柜台、平底锅等)、交易
平台(油乎乎的钱盒子),由于没有广告成本,可见卖鸡蛋煎饼的成本低于做电子商务。
推论四:
人们叫电子商务的管理者做C什么O;人们叫卖鸡蛋煎饼的做老板:老板,来两张
煎饼。可见电子商务的管理者与卖鸡蛋煎饼的同一级别。
推论五:
卖鸡蛋煎饼的每天都能赚到钱;而做电子商务的能赚钱的很少,可见做电子商务的
不如卖煎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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