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彼勒 发表于 2013-9-22 22:12

启东某船厂一男子爬上龙门吊欲轻生

启东的一名中年男子在工作时被人打伤,因赔偿的问题没和老板谈拢,9月9日中午,他一气之下爬上了30米 高的龙门吊,扬言要轻生,这可把大家吓坏了。

男子轻生的地方在启东某船厂的龙门吊上,离地面有30米高,男子单腿悬空坐在龙门吊上方,几名工友正在极力劝说轻身男子下来,可男子毫无所动。

为防止意外,消防战士在男子下方铺设了救生气垫。

可能是因为在高处时间待长了,男子看上去有些头昏,不停地摸头,消防战士又尝试上前与他交涉,经过大约30分钟的劝说,男子终于妥协,在消防战士的帮助下慢慢从横梁上下来了。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的相关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通达吊车 发表于 2013-9-23 00:02

沙发:lol

永远爱君 发表于 2013-9-23 08:12

:@:@

sharon 发表于 2013-9-23 12:11

道达

yuansl 发表于 2013-9-23 13:25

何苦啊
这么大的一个龙门吊啊,惊叹:lol:lol:lol:lol

nuskin 发表于 2013-9-23 16:46

气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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