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彼勒 发表于 2014-7-5 21:16

谣言和牛×是这么来的

2012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美国RALLS公司在美开展的位于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场的风电项目。10月1日,RALLS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按奥巴马总统令更新修改的诉状,将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列为共同被告,并向法院递交要求法院加快审理此案的动议。

卡特彼勒 发表于 2014-7-5 21: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RALLS公司起诉美国CFIUS及奥巴马总统一事的声明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三一重工美国子公司就风力发电项目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该消息在相关业务关联隶属主体上不准确,可能引起外界误会。对此,本公司特声明如下:

  1、Ralls公司是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集团”)的关联公司,在美从事风电业务的投资与建设,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一重工”)没有隶属关系。

  2、目前三一集团及Ralls公司针对美国CFIUS及奥巴马总统提起诉讼的举措,均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

  3、三一集团旗下所有风电业务均属于集团未上市资产,三一重工是一家主业为工程机械的A股上市公司,未参与风电领域的任何业务。

  4、目前案件处于诉讼阶段,尚未有最终结果;关于诉讼进展,公司将与社会各界保持沟通。

  特此声明!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

卡特彼勒 发表于 2014-7-5 21:21

媒体报道着报道着,就把美国RALLS公司说成是三一的子公司。

卡特彼勒 发表于 2014-7-5 21:23

三一虽然做了声明,但后来觉得炒作一下,倒是能显得自己很拽——中国的老百姓嘛,见到官都是点头哈腰的,更何况是美国总统呢!都能把美国总统给起诉了,多牛×啊!
于是将错就错,顺水推舟,也就接受了并开始推动宣传了“三一起诉奥巴马”的奇闻。

卡特彼勒 发表于 2014-7-5 21:26

美国法院驳回Ralls公司对奥巴马起诉

华盛顿联邦法院2013年10月9日驳回了Ralls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这家公司称奥巴马叫停了其在美国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计划。

行业专家在此前便预测该公司没有获胜的可能性,因为总统有权保卫国家安全,计划中的四个风电场位于一个美国海军训练基地附近。

这家公司名字叫罗尔斯(Ralls),是由两个中国人(三一重工的两位高管)创立的。该公司要在奥勒冈州无人机训练基地附近安装风力发电机。考虑到国家安全风险,奥巴马要求该公司放弃这一计划。这是自1990年以来,美国总统首次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一项商业交易,并以这一理由要求企业贱卖资产。

罗尔斯在去年九月份提交给华盛顿地区法院的起诉书上表示,美国总统这一行为已经越权,美国并没有提供有关公司项目会带来哪些安全风险的证据或解释。

美国地区法院法官Amy Jackson在今年二月份驳回了该公司的大部分指控内容,因为该法院并没有听证奥巴马决定的司法权,而且奥巴马的决定也不需要通过司法审查。但Jackson允许罗尔斯保留奥巴马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遵守正常法律程序的投诉。

在2013年10月9日,Jackson驳回了这一起诉,称该公司项目在被奥巴马叫停之前已经经过了足够的程序,而且,该公司在收购这些风电场之前并没有寻求得到美国的批准。

Ralls律师Tim Tingkang Xia与美国司法部目前均还未对此发表评论。

奥巴马叫停该项目的决定是听从了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的建议,该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机构,由财政部领导,主要负责评估海外投资项目给美国安全带来的风险。

本案名称是罗尔斯起诉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受理法院是哥伦比亚地方法院,档案号为No. 12-01513。

kiel 发表于 2014-7-5 23:53

呵呵,原来如此啊

长江小8 发表于 2014-7-6 00:12

哦,虽然不懂,但是路过也得回个帖

泰通吊装 发表于 2014-7-6 23:42

逛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谣言和牛×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