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way 发表于 2007-1-23 13:01

车主和施工单位通过中介签合同是非常有风险的

中介仅仅是提供信息,如果签合同的话,应该由车主和施工单位直接签,或者由车主、施工单位、中介三方共同签。而如果施工单位跟中介签,中介再跟车主签,车主和施工单位不见面,这种做法是非常有风险的,而且也违反法规。

因为,中介不是起重机的所有人,中介无权出租起重机,也无权收取租金。而且,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中介承担不了责任,后果将是车主和施工单位之间发生纠纷。

中介的作用,仅仅是提供信息服务,他可以获得提供信息服务的相应报酬。但租赁合同,必须由车主和用户直接签,中介可以作为第三方参与签订合同,否则各方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简单地说,让一个没有吊车所有权的两手空空的中介去跟施工方签租赁合同,本身就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是无效合同,是违规行为。

kllzxc 发表于 2007-1-23 16:26

有道理

核电老大 发表于 2007-1-24 09:34

有道理啊!跟中介签合同,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了事,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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