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外做型式试验的问题
1\如果起重机的零部件在日本通过了型式试验,可不可以在中国生产制造?如果可以的话,有哪些必要的条件规定吗?有没有法律依据?2\中国制造的零部件样品送到日本通过了型式试验,还有没有必要在中国进行型式试验,能不能在中国组装销售?要是可以的话,有哪些必要的条件规定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请知道的朋友解答,谢谢 不管什么情况,如果要在中国大陆制造或销售,都必须通过中国认证机构的型式试验或认可。 http://www.nmgnews.com.cn/pdeb/article/20060210/203_2.html在这里看看,呵呵 还有以下注意:
根据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规定(13号令),对境外制造的进口起重机械,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
(1)境外制造企业在中国境内设有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由其设立的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申请型式试验,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2)境外制造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必须指定国内代理商,由代理商持申请型式试验,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3)由境外制造企业与我国境内制造企业联合制造并在境内使用的起重机械,由境内制造企业申请型式试验,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谢谢楼上的回答,我现在的情况是在中国生产制造的,只不过看能不能到日本去做型式试验,如果在日本通过了型式试验,还有没必要在中国重新做,这个有法律的规定吗? 不太理解楼主的意思啊!既然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当然要在中国做型式试验;如果还要销售到日本,当然也要通过日本的型式试验了!
在日本通过了型式试验,只能证明你在日本可以销售;
如果要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必须通过中国机构的型式试验。 我明白楼上的意思了,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没有法律的文号之类的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