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局会不会突然来一个淘汰老旧起重机的政策?
真有些担心,突然下来一个文件,规定超过多少年限的起重机就不准使用了,那么就麻烦了。不少进口吊车,都30年了还用得好好的,比国产的新车都强,要是不准使用了,咋整?:L 一时还不会,但可能会加强检验管理、 量他们也不敢,呵呵
千万可别
1)现在的吊机厂生产都来不及,2)旧车只要不是经常出现事故.
所以个人认为还不会,哈哈 新加坡规定超过20年就不允许使用了 根據最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六月一日實施)
第六条 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handshake 7喽提供的是城建委的文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具体规定,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归城建委管理,但是前提条件是: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具体参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国家的政策,向来是亡羊补牢型的。。。。。。如果连着老吊车出几次大事故,肯定会有强制报废的说法。 这个应该是不会,很多的央企有好多年头很长的进口车,比如北京首钢。国家不会出台这样的政策。 在两年到期,,申请年检的时候,检测单位不到建筑工地检验? 请哪位大哥解答一下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可能出了文件你的起重机就卖废铁了 进口的吊车确实好用,不像国产的山寨 我看倒是出现事故的新车不少啊 应该不会来找麻烦吧 技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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